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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然大法 前文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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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文導引

    老子說:「有物混成,先天地生。寂兮寥兮,獨立而不改,周行而不殆,可以為天地母。吾不知其名,字之曰道。強為之名,曰大。大曰逝,逝曰遠,遠曰反。故道大、天大、地大、人亦大。域中有四大,而人居其一焉。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」

         修行道法自然,首要對「自然神」崇拜。把「自然物」和「自然力」視為具有生命、意志和偉大能力的對象,進而加以崇拜,這是最原始的宗教形式。古時,人們尚未形成明確的超自然體觀念,就已開始具有將自然物、自然力超自然化的傾向。它包括天體、自然力、自然物等三方面,如日月星辰、山川石木、蟲魚鳥獸、風雨雷電等等。這是原始社會中的人們將自然現象變化,尤其是那些會直接影響人類生存之變化,看成是具有人性、有意識的實體,從而激起人們對它們的崇拜敬畏之心。產生此種現象的原因是:大自然一方面為人類提供了生存的物資與條件,另一方面又常常給人類帶來巨大而難以承受的災難。因此,在人們既不可或知,更不可能改造自然力的時候,便把它們加以擬人化,認爲它們具有靈性,把它們當作是有生命力的神靈,加以頂禮膜拜;甚至賦予自然力若干形體,進而出現了八卦、雨師、風伯、雷公、雲君等自然神。當人們面對龐大而複雜的世界,對於一切不可理解的自然現象,都把它們作為自己崇拜的對象,其中對自然力的敬畏,更直接表現爲對「自然物本體」的崇拜,這就是「太昊法門」修行「自然大法-九式神功」的基本概念。